關于清理校園廢舊自行車的通知

發布日期:2024-03-22

  全體師生員工: 

  為維護校園秩序,美化校園環境,合理利用非機動車停放資源,根據學校統一安排,保衛處拟于近期清理校園長期停放的廢舊自行車輛(含電動自行車、自行車,下同)。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清理對象:

  本次重點清理對象為殘破缺件、輪胎癟氣且積灰厚重的長期無人使用的廢舊自行車。

  二、工作安排清理工作分為以下三個階段:

  1、自行清理階段(3月18日—3月31日)請師生員工自行維修、清潔車輛,并整齊擺放于自行車停放區。

  2、集中清理階段(4月1日—4月30日)對于無人維修、清潔的車輛,學校将就近集中存放,并進行公示。在此階段,車主可憑借與車鎖匹配的鑰匙、購車憑證、和個人身份證件到保衛處安全科登記、認領。

  3、處理階段(5月1日—5月15日)公示期滿無人認領的,視作車主廢棄該車輛,學校将對其車輛進行報廢處理,由此産生的後果由車主自行承擔。

  三、其他事項

  1.清理期間,如有師生因特殊原因(出差、實習、休假、休學等)不在校的,可委托他人進行維修、清潔、認領工作。

  2.集中存放及公示期間,任何未經審核擅自挪動(拆卸)拟清理車輛的人員将依法嚴肅處理。

  3.清理期間,将對拟清理車輛進行拍照存檔備查。其他未盡事宜,由保衛處負責解釋。